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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老体协新闻稿酬制度的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17-06-23

陕老体发〔2017〕14号

省老体协各部室:

 为调动全省老体健身活动新闻爱好者的投稿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省老体新闻报道的数量和质量,省老体协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对向《金秋》老体专刊、省老体网站和《陕西老年体育》内刊投送宣传我省老体工作并被采用的稿件,实行稿酬奖励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经省老体协同意,向《金秋》老体专版投送并被采用的稿件,每篇付稿酬500元(不包括金秋杂志社支付的稿酬)。

 二、被省老体协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文字5元,每张图片1元,每幅视频8元。 

 三、被《陕西老年体育》内刊采用的稿件,按照三个等次,即一等50元/篇,二等20元/篇,三等10元/篇,酌情给予报酬。

 四、作者稿酬一般年底汇总,一次性支付。

 五、省老体协每年对长期保持投稿热情并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