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创建老年体育工作 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8-10-12按照省老年体协《关于深入开展创建老体示范村、示范社区(以下简称“双创”)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宝鸡岐山县“双创”现场会精神,为迅速在我市开展“双创”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双创”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双创”活动是我省老年体育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一
个新的创举,是一项旨在促进城乡老年体育事业发展,造福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阳光工程。不仅为推动城乡老体工作的发展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和载体,而且为老年体育工作如何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找到了一个新的结合点。因此,各级老体协应从加强全市老体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双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要认真学习和运用岐山县的基本经验
全省开展“双创”活动以来,宝鸡市走在了前面,全市100多个村、镇、社区建成了市级老体示范单位。岐山县更突出,已分别被省、市、县命名示范村(镇)社区50多个。岐山县委、县政府把老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家经济发展规划、老体事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老体工作制度;把老体工作纳入乡镇新农村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把老体协工作经费纳入全县财政预算,建立重大活动资金“直通车”拨付制度;岐山县坚持把县老体协组织建设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健全县、镇、村、组四级老体协组织服务体系,为老体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为抓好“双创”活动,岐山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老体协、县农部、县教体局与老体协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创建老体示范村指导小组;县委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农工部、教体局、老体协负责同志查现场、听汇报,逐镇逐村检查老体示范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资金、活动场地及健身器械等问题。我们要在学习借鉴岐山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县区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措施,尽快有效地开展“双创”活动。
三、要切实加强对“双创”活动的组织领导。
宝鸡、岐山的经验证明,要使“双创”活动真正开展起来,必须坚持党政主导,老体协主抓;抓典型示范,加强具体指导;建立量化标准,坚持严格考核;争取社会各方支持。
(一)县老体协要把“双创”工作列入2013年重点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创建活动指导小组,努力形成老体协主抓、涉老部门积极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老体协负责具体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要认真选好示范点。县区老体协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市体育局“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市2006至2012年已建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10个(村),市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47个(村))抓好示范点。市老体协办公室将在白河县、活动部将在旬阳县、组联部将在汉阴县、宣传部将在岚皋县建立示范联系点。通过示范点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
(三)要搞好审查验收工作
1、省、市级创建老年人体育健身示范村、社区标准已经公布(附后),要严格按照标准创建、检查、申报、验收。县级示范村、社区标准由县老体协制定公布。
2、“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分为省、市、县三级。市级2年评审一次(考虑到今年是首创年,条件特别成熟的,今年将评审命名一批),省级4年评审一次,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县级评审工作由县老体协确定。
3、创建活动实行逐级申报制度,不得越级。荣获县级荣誉称号1年以上示范村、镇、社区方有资格申报市级。
4、市老体协组联部为负责全市“示范村、社区”创建、评审的业务部门。上报市级“示范村、社区”材料经市老体协各部门联评后,对符合标准条件的单位,市老体协将组织人员赴县区进行实地验收。凡被市老体协验收合格单位,市老体协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凡是申报省级“示范村、社区”的单位,必须经市老体协按省级标准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经研究同意后,将市级推荐意见连同基层申报材料一并报省老体协业务部。
附件:1、《创建省级老年人体育健身示范村标准》;
2、《创建省级老年人体育健身示范社区标准》;
3、《创建市级老年体育工作示范村标准》;
4、《创建市级老年体育工作示范社区标准》。
安康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创建省级老年人体育健身示范村标准
一、领导重视
坚持把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列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管理。
村委会有专人负责分管老年体育工作。村每年至少对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专题研究2次以上,并坚持做到年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村老体工作资料档案齐全。
经常开展老年体育宣传工作。老年体育健身气氛浓厚,活动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人数多,全村老年体育人口达50%以上。
二、组织健全
村老体组织机构健全。老体组织主要负责人由村委会一名领导担任,各村民小组负责人为老体协组成人员。
有专兼职老年体协干事,负责老体协的日常事务及各项活动。
村老体协职责明确,制度健全。
三、场地完善
村至少有一处6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用房和一处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体育健身场地。
各村民小组有2处以上体育文化活动服务站(点)。
各活动站(点)设施完善,并配备有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器材和用品。
四、活动经常
村至少有1个以上老年体育健身项目运动队,并能常年坚持活动。
村老体协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体育比赛或健身展示活动。
各村民小组经常组织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
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村里服务和管理中的作用。
五、骨干带头
村应有不少于5人以上的骨干和辅导员队伍。
老体骨干能积极带领项目运动队坚持开展训练,每个辅导员每年至少应承接2次以上辅导任务。
骨干和辅导员积极参加上级老体协组织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并每年在村内推广1—2个新的健身项目,其中包括有中国老体协推广的规定项目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
六、经费落实
村委会每年应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列入村财务预算,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加大对老体健身活动的投入。
村委会重视和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条件,其中包括场地建设改造和必要的器材设备等。
附件2
创建省级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示范社区标准
一、社区领导重视
社区对老年体育工作认识明确,坚持把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列入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
社区领导有专人负责老年体育工作,每年对老年体育健身工作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以上。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坚持做到年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各项活动和会议均有记录,老体工作资料档案齐全。
社区重视老年体育宣传工作。社区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强,健身气氛浓,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经常,社区老年体育人口达70%以上。
二、组织机构健全
社区老体协组织机构健全。有社区领导亲自挂帅,体育健身单项运动队负责人和体育健身积极分子组成的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社区有专兼职老年体协干事,负责老体协的日常工作。
社区老体协职责明确,制度健全。
三、场地设施完善
社区有指导、示范、培训等功能齐全的室内体育文化活动室和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室外比赛活动场地。
社区内有固定的晨晚练指导服务站(点)和布局合理的体育健身设施。
体育场地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和使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并对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
四、活动开展经常
社区成立有老年人体育健身各单项运动队,并坚持常年活动。
社区老体协经常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老年人综合体育健身项目比赛或展示活动。
各单项运动队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和管理中的作用。
五、骨干队伍落实
社区有10人以上的骨干和辅导员队伍。
骨干应积极带领项目运动队坚持常年训练,辅导员每年至少承接2次以上辅导任务,并能参加上级老体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每年至少推广1—2个新项目,其中包括有中国老体协推广的规定项目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
六、经费保障到位
社区每年将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经费列入社区财务经费开支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保障。
积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赞助,提倡老年人自愿投资健身活动。
利用现有健身活动场地(馆、室)开展有偿服务。
附件3
创建市级老年体育工作示范村标准
一、领导重视
坚持把老年体育工作列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管理。
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老年体协。村每年至少对老年体育工作专题研究2次以上,并坚持做到年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村老年工作资料档案齐全。
经常开展老年体育宣传工作,老年体育健身气氛浓厚,活动项目多样,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人数较多,全村老年体育人口达35%以上。
二、组织健全
村老体组织机构健全,老体组织主要负责人由村委会一名领导担任,各村民小组负责人为老体协组织成员。
有专兼职老年体协干事,负责老体协日常事务及各项活动。
村老体协职责明确,制度健全。
三、场地设施
村有一处室内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用房,村至少有一处600平方米 以上的室外体育健身场地,设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和多件路径健身器材。
四、活动经常
村至少有1个以上老年体育健身项目运动队,并能经常坚持活动。
村老体协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体育比赛或健身展示活动。
五、骨干队伍
村应有不少于3人以上的骨干和辅导员队伍,
老体骨干能积极带领项目运动队坚持开展训练,每个辅导员每年至少承接2次以上辅导任务。
骨干和辅导员积极参加上级老体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并每年在村内推广1个新的健身项目,其中包括有中国老体协推广的规定项目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
六、经费落实
村委会每年应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列入村财务预算,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加大对老年健身活动的投入。
村委会重视和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条件,其中包括场地建设改造和必要的器材设备等。
附件4
创建市级老年体育工作示范社区标准
一、社区领导重视
社区领导对老年体育工作认识明确,坚持把老年体育工作列入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
社区领导有专人负责老年体育工作,每年对老年体育工作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以上,老年体育工作坚持做到年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各项活动和会议均有记录,老年工作资料档案齐全。
社区重视老年体育宣传工作,社区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强。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经常,社区老年体育人口达50%以上。
二、组织机构健全
社区老体协组织机构健全。有社区领导亲自挂帅,体育健身单项运动队负责人和体育工作积极分子组成的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社区有专兼职的老年体育协会干事,负责日常老体协公工作。
社区老体协职责明确,制度健全。
三、场地设施
社区有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室外健身活动场地
社区内有固定的晨晚练指导服务站(点)和布局 合理的体育健身设施。
四、活动开展经常
社区有老年人体育健身各单项运动队,并坚持常年活动。
社区老体协经常组织 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老年人综合体育健身项目比赛或展示活动。
各单项运动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五、骨干队伍落实
社区有10人以上的骨干和辅导员队伍。
骨干应积极带领组织项目运动队坚持常年训练,辅导员每年至少承接2次以上辅导任务,并能参加上级老体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每年至少推广1个新项目,其中包括有中国老体协推广的规定项目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
六、经费保障到位
社区每年将老年体育工作活动经费列入社区财务开支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并予以保障。积极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支持赞助,提倡老年人自愿投资健身活动。